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商標的重要性,保護商標.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也越來越高。盡管如此,關于商標辦理的問題還是層出不窮。
比如現在很多人分不清廣州商標轉讓和廣州商標變更,混淆了這兩個概念,在辦理廣州商標變更手續(xù)的時候提交了廣州商標轉讓手續(xù),這無疑是不允許的。所以,當你抱怨審查機關的審查周期太長時,其實是你自己的錯誤造成的,浪費了時間。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今天捷成知識產權小編就給大家分辨一下兩者的區(qū)別。
1.含義不同
廣州商標變更的含義:商標變更是指經商標局批準注冊的商標注冊人.地址.名稱或者其他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有關資料,申請辦理有關變更手續(xù)。
廣州商標轉讓的含義: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有效期內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受讓人的行為。商標轉讓按照法律程序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查,審查通過后公告,轉讓登記行為生效。
2.商標所有權不同
廣州商標變更:相關注冊事項,所有權沒有變更,商標變更要求注冊人注冊的所有商標必須共同變更。
廣州商標轉讓:手續(xù)生效后,商標所有權發(fā)生變化,商標轉讓可以單獨辦理,無注冊人注冊的商標可以轉讓。但是,如果要轉讓的商標與其他未轉讓的商標相似,則需要共同轉讓。
3.注冊人名稱不同
廣州商標變更:商標注冊主體未發(fā)生變更,只有注冊人名稱或者相關信息發(fā)生變更,只需變更登記即可。
廣州商標轉讓:注冊商標的注冊人發(fā)生了變更,雖然商標地址.名稱等登記事項沒有變更,但本質上商標所屬法人已經變更,因此需要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
4.程序不同
廣州商標變更: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變更由商標注冊人一方提出。商標局收到申請材料后,受理通知書發(fā)給商標注冊人。變更時,商標注冊人的所有注冊商標應當一起變更。
廣州商標轉讓: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在此過程中,商標轉讓申請由雙方共同提出,商標局發(fā)出的受理通知也同時發(fā)出。